蘭嶼傳統地下屋 成了違建?


蘭嶼地下屋是珍貴建築文化,台東縣政府表明,將永久保護。
記者羅紹平/攝影
蘭嶼統一超商違建爭議,波及島上僅存約六十戶傳統地下屋,被質疑可能也是無照違建;縣長黃健庭說,包括蘭嶼小七在內的無照建築,都將通案協助合法。
黃健庭強調,蘭嶼環境非常特殊,達悟族人對土地權屬、使用方式都與台灣本島民眾想法不同,不能說拆就拆,會在法令上找到突破作法。
蘭嶼因颱風多,達悟族先民千百年前依地勢將房子地下化,不僅採光、通風、排水良好,更不怕房子被狂風吹走。黃健庭表示,地下屋是人類文化遺產,不能以一般建築看待,不僅沒有建照問題,府縣會全力保存。
台東縣府祕書長陳金虎也說,地下屋是達悟族人生活智慧的結晶,是全球獨有歷史建築文化,不該以現有建築法規規範「歷史建物」,應另案保護。蘭嶼傳統地下屋均列為歷史文化建築,最終目標要爭取登錄為世界遺產。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工系助理教授楊政賢說,蘭嶼地下屋存在千年,早在中華民國訂定土地、建築等法令前就存在,以現代法令規範不但不合理,更是文化霸凌。
蘭嶼鄉民前天爆料「蘭嶼小七」是沒建照的違建,意外扯出蘭嶼全島九成五建物都無建照的事實。
台東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這是通盤性問題,不是說拆就拆」,只要島上居民願申請地目或地上權變更,合法申請登記,問題都可解決。
至於小七爭議部分,縣表示,蘭嶼小七土地由賴姓鄉民向鄉公所取得耕作權設定,但經營便利商店屬違規使用。若查報,會依法罰款,要求限期改善,但考量整體公平性,不會說拆就拆,將一併納入通案協助合法。

1 則留言:

  1. 國103 4號 吳振緯
    政府不應該用臺灣的政策對蘭嶼,應該尊重蘭嶼的文化,多溝通增加對彼此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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