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濕地保育 保護「大地之腎」

落實濕地保育 保護「大地之腎」


濕地素有「大地之腎」的美稱,對於因應氣候變遷與災害防救有著重要地位。「濕地保育法」已在去年三讀通過,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為了讓濕地法成為可執行的法案,內政部今年會訂出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以落實各項濕地保育工作。
◎溼地法三讀通過 「明智利用」為核心精神
立法院在去年6月三讀通過「濕地保育法」,以「明智利用」和「零損失」的概念,將濕地分為國際級、國家級與地方級,並實施分區管制,設立核心保育區、生態復育區等5個區域。參與立法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說:『(原音)1971年聯合國拉姆薩國際公約特別強調,濕地不僅是經濟、文化、科學和遊憩的寶貴資源,濕地破壞也是人類無可挽回的損失。1995年本席起草「民間搶救濕地宣言」,在宣言最後一段,我們呼籲政府建立完善法規,以永續發展為主軸,尊重濕地,經過18年來所有濕地志工不斷奮鬥,今天濕地保育法終於通過了。』
新法制定「優先迴避、減輕衝擊、異地補償、生態補償」等原則,在重要濕地內生產、經營或旅遊營利者,必須向所屬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且經營收益必須繳交一定比例的回饋金,由主管機關成立濕地基金,做為日後濕地保育用途。
◎9成條文符合期待 環團欣慰
長年爭取濕地法立法的環保團體表示,法案條文超過9成符合民間期待,儘管沒有一步到位,但總算成功跨出了一大步,是非常重要的成果。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表示,在協商法案的過程中,由於希望濕地法能盡快通過,民間及政院版草案都有些許折衝;不過,最後版本幾乎將民間看法全部納入,僅少部分像公益信託、公民訴訟等未納入,他們未來會繼續努力。她說:『(原音)重要的是說,這麼多年以來,給濕地一個明確的法律位階,去正式的、有依據的做規劃跟管理,才是真正保障濕地的具體法規政策。』
濕地法完成立法後,台灣的重要濕地將可受到法律保障,劃分標準也會重新評估,例如與國光石化開發案有關的彰化大城濕地,及全球瀕危動物黑面琵鷺每年冬天都會到的台南七股濕地,未來都可受到保護,讓濕地不再只是保護瀕危動物的附屬品。
◎落實保育 內政部今年訂施行細則
雖然濕地法立法通過,但要真正落實,仍須訂出細項規範。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為了讓濕地法成為可執行的法案,內政部今年會訂定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以落實各項濕地保育工作。他說:『(原音)濕地法最重要的精神就是明智利用,明智利用就會牽涉到補償,所以我們今年就是把它的施行細則訂出來,讓這部法是一部可操作的法,陸陸續續我們就會公告各類型的濕地,最重要的是如何讓這些濕地在生態保育、地方發展、環境教育如何結合,這是我們今年努力的目標。』
此外,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洪嘉宏也表示,除了相關子法立法外,營建署也會推動「濕地標章」,並應用到所有文創產品、社區創意料理及農漁業的濕地認證上。
◎「大地之腎」 全民應重視
濕地具調節氣候、涵養水源、減洪、滯洪、防災及水質淨化等功能,素有「大地之腎」的美稱,對於因應氣候變遷及災害防救有著重要意義及地位。此外,濕地也可提供灌溉用水及漁業資源孵育地,堪稱人類糧倉。
不過,由於工商業發展,許多濕地被填埋或乾涸化以轉做工商住宅用地或遭受污染而消失,因此,如何在溼地開發與保育中取得平衡成為相當重要的課題,除了在法規訂定上要嚴謹,執行上也必須更有智慧。
溼地法上路後,將可讓台灣的溼地保育工作做得更好,也讓溼地發揮應有的功能,更希望能喚起全民保育溼地的意識。

8 則留言:

  1. 台灣也得好好保護大地之腎濕地呢!那裡是著許多動物植的棲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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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台灣的濕地是很值得保護的
    因為有許多生物都棲息在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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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溼地是多種動物的天堂要好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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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這些溼地沒了
    這些生物降彷彿到了地獄阿
    沒有地方能夠生活
    我們應該要好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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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們一定要把保護溼地做得更好 讓動植物有棲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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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不但要保護濕地,也要保護所有大自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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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台灣的濕地要好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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