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戰後首簽軍事協定 美日韓三國同盟成形





日韓戰後首簽軍事協定 美日韓三國同盟成形

NOWnews – 2012年5月9日 下午3:52






記者呂炯昌/綜合報導

日本防衛大臣田中直紀8日表示,日本與南韓政府正在磋商近期簽署《軍事情報保護協定》(GSOMIA)。如果成功簽署,將成為日韓兩國二戰後首度簽署的軍事協定。


日本《讀賣新聞》報導,南韓國防部長金寬鎮將於5月下旬訪日,屆時將與田中舉行會談,可望簽署有關保護軍事情報保護協定。日韓簽署GSOMIA之後,即可相互分享神盾級飛彈驅逐艦蒐集到的飛彈資訊。兩國還預定簽署《物資勞務相互提供協定》(ACSA),使兩國軍隊可相互提供燃料等。


冷戰期間,雖然日本與南韓都面臨共產國家的軍事威脅,但是兩國在安全合作上的進展,卻遠不如經濟與民間交流。即便1998年兩國曾發表《日韓共同宣言》,被視為是韓戰後日韓關係友好的再確認,但當時雙方在安全領域的合作協商,卻因為獨島 (日本稱為竹島)主權爭議、教科書歷史問題、靖國神社參拜等政治爭議,而沒有太多進展


不過,由於兩國同樣面對來自於北韓的潛在威脅,以及同樣與美國簽訂軍事同盟條約,美日為《美日安保條約》、美韓為《美韓共同防禦條約》。因此,在美國的居中牽線下,日、韓兩國之間還是存在著三個層次的國防安全溝通管道。


在最上層為美、日、韓三國國防會議,其核心為東北亞區域安全議題與美國在區域內的軍力部署與調整等;其次為日韓國防部長會議,其重點在於制定雙邊國防合作的方向與就區域內安全議題進行溝通;最下層為每年舉行一次的日韓國防工作會談,其重點為執行國防工業合作與交換國防訊息,也是日本與韓國之間最主要的溝通管道。


上述三個層級的軍事交流管道中,美日韓三國國防會議主導因素為美國的東亞政策,其餘皆為日韓兩國的國家利益,所以一旦日韓政治關係變壞,或是國家利益有所衝突時,軍事溝通管道就可能中斷。譬如,2005 年的日韓國防工作會談因為獨島主權爭議中斷,直到2007 年才恢復。


不過,北韓在2006年10月進行核試後,由於南韓成為北韓的「核人質」,為求自保,南韓一方面要求美國應提供因應北韓核威脅的「核保護傘」;另一方面,南韓與區域內最敵視北韓的日本恢復軍事交流,因而給予日本一個得以拉近與南韓軍事交流和合作的機會。


2008 年,立場親美的李明博入主南韓總統府青瓦台後,由於危機重重的北韓金氏政權不斷對南韓實施軍事恫嚇,使得美韓、日韓關係都獲得大幅度的改善。2010年,南韓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了美日間的聯合軍演,而日本自衛隊隨後也同樣以觀察員的身分觀摩了美韓軍演。


2011年1月,日、韓兩國就磋商簽署《物資勞務相互提供協定》和《軍事情報保護協定》展開磋商,其間因南韓輿論排斥自衛隊等諸多問題而遲遲無法達成協議。近來,由於北韓發射火箭、甚至可能進行第3次核試爆,使得區域緊張情勢升高,因此日韓決定要在安保上加強合作


由於日本國防政策深受「和平憲法」與「專守防衛」等動武條件限制,所以日本與其他國家簽訂的軍事合作內容主要以後勤支援與情報交流為主。GSOMIA 內容則包括建立雙方軍事情報交流平台、各級軍事情報交換等。


目前日本已與美國、澳洲簽署ACSA,日美、美韓也各自簽署ACSA,但是日韓之間尚未簽署ACSA。日後兩國簽定ACSA 後,可讓日本自衛隊和南韓部隊,在參加國際合作活動時能相互提供物資和勞務,這也是他們共同盟友美國所樂見。不過,因為南韓方面對於朝鮮半島發生突發事件時與自衛隊合作的態度頗為消極,因此一般認為,如果朝鮮半島有事,ACSA 將暫不適用。


《軍事情報保護協定》與《物資勞務相互提供協定》簽署等於是強化日韓軍事合作,也間接形成了美、日、韓三邊軍事同盟關係。在東北亞建立一個「一大兩小」的戰略三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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