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西部沿海地層下陷防治有成 下陷面積少2/3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上午表示,中央一向重視台灣西部沿海地層下陷防治問題,水利署自84年起已陸續推動2期地層下陷防治方案,協助地方政府辦理防治工作,極具成效。

吳約西指出,以90年下陷速率為例,當時最大下陷速率為17.6公分,目前已降至7.4公分,持續下陷總面積也自90年的1539平方公里減少至98年的530平方公里,其中最大下陷面積集中在雲林縣,有414平方公里,少部分散落在彰化、嘉義、台南縣地區。

吳約西表示,地層下陷是個不可逆復的嚴重問題,中央絕不可能坐視西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問題。

為了加強彰、雲地區地層下陷防治,94、95年行政院即核定「彰雲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雲林縣境高鐵沿線 3公里公有合法水井封移計畫」及「彰化大城公有水井封停計畫」,彰雲持續地層下陷面積也自90年的1018平方公里降至492平方公里。

他又說,針對違法水井的處理,水利署已透過成功大學地層下陷防治服務團協助各縣市政府,同時依照水井區位及嚴重性等情況,擬定分年分期實施計畫協助執行。

水利署並已於99至103年的「地下水保存計畫」中,編列補助縣市政府執行違法水井處置經費,支援縣市政府人力、預算。

  吳約西強調,除了全心投入既有違法水井的處理,新增水井問題也不容忽視。經濟部從98年2月起,已要求各縣市政府對新增水井應即報即拆。【取自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2010/4/5



  • 留言者: 張賢瀚
  • Email:
  • 網址:
  • 日期: 2010-04-30 21:16:58
會導致地層下陷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養殖漁業而超抽地下水,而現在正在進行補救的機會,希望可以完全成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