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河川清淤速度 水利署邀地方政府共同參與


加快河川清淤速度 水利署邀地方政府共同參與 以維護河防安全並保障民眾之身家性命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12/01 12:1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201 12:08:45)莫拉克颱風降下超大豪雨,導致中、南部及台東中央管河川上游集水區多處林班地、山坡地崩坍,所沖刷之土石更造成中、下游河道嚴重淤積。



水利署指出,為避免下次颱風豪雨造成洪水漫流及二次災害,水利署辦理中央管河川計84件疏濬2,795萬立方公尺,水庫部分計14件清淤498萬立方公尺,縣市政府協助辦理22件約1,150萬立方公尺;將持續協調增辦。截至98年11月22日止於莫拉克風災後已執行疏通量為266萬立方公尺,並已有27件展開疏濬,已完工計有6件,執行中計有21件,疏濬執行量為283萬立方公尺。



經水利署初步統計計有濁水溪、八掌溪、北港溪、朴子溪、急水溪、曾文溪、鹽水溪、二仁溪、高屏溪、東港溪及卑南溪等11水系,河道淤積長度約110公里,淤積土石量遠超過6,000萬立方公尺以上,同時新增崩塌共39,492公頃,推估泥砂生產量有12億立方公尺,其中坡面殘餘量8億立方公尺,土砂流出量4億立方公尺,至於水庫淤積98年8月調查結果,40座主要水庫總有效容量為19億6,130萬立方公尺,較完工當年減少約3億6,175萬立方公尺,平均年淤積量約為1,067萬立方公尺。莫拉克風災後,南部水庫堰壩淤積加劇,初估曾文水庫即增加高達約5,000萬至6,000、南化水庫增加約1,700萬、甲仙堰增加約1.5萬、高屏堰增加約200萬立方公尺,亟待積極辦理疏濬清淤作業。



同時為加速執行成效並提出「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草案)報行政院核定中,該署計畫於1年內完成河川疏濬2,500萬立方公尺、達成水庫疏濬、水力排、輸砂及放淤1,000萬立方尺、加速河川上游野溪土石清疏1,000萬立方公尺為執行目標並邀請相關縣政府包括南投、雲林、台中、台南、高雄、屏東等縣共同參與疏濬2,000萬立方公尺,於1年內完成6,500萬立方公尺之土石疏濬為目標。



以中部地區為例,莫拉克颱風襲台,造成濁水溪、清水溪及陳有蘭溪部份河段土石大量淤積,為避免汛期間該河段土石遭洪水沖刷淤積於下游河段,影響橋樑及河防設施安全,水利署所轄第四河川局緊急於災後做相關清查,土石量高達1,400萬立方公尺,約為歷年疏濬量的三倍,四河局也全力辦理,預計在明年汛期來臨前達到疏濬量1,000萬立方公尺,99年底則完全疏濬完畢。



水利署表示,河川野溪疏濬作業,常受汛期(每年5月至11月近7個月)颱風、豪雨時宣洩洪流影響施工風險甚高,甚至被迫暫停,致疏濬進度受到限制,但也會克服困難全力以赴。



水利署表示,河床便道及道路運輸能量有限,以濁水溪為例,如年疏濬量為800萬立方公尺,工作200天,每天需出料4萬立方公尺,以每車載運10立方公尺估計,每日須來回8,000車次,如每日工作10小時,則每分鐘至少有13車次經過,且砂石車行駛一般道路,易因影響環境交通而遭致抗爭;行駛河床便道,於汛期間亦易遭沖毀,均可能影響土石外運進度,另砂石之利益誘人常引起黑白兩道覬覦,惟為避免弊端,去(97)年特別由工程會、法務部等協商訂出相關作業規範及程序,包括採售分離、採售合一等作業方式並以總量管制、衛星監測、遠端監視等採取更積極、有效之管理作為,相關疏濬作業並做好嚴密管控,各協助疏濬的地方政府也會循此標準執行。



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合作,明(99)年汛期前完成預計疏濬量,以維河床安全,並保障民眾性命財產安全



水利署也指出,奉核定之「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草案,將全力執行,一年內並完成疏濬6,500萬方公尺之土石量,該疏濬量超過往年之3倍,所面臨艱鉅挑戰之任務,仍需大家共同努力協助達成。



同時為加速疏濬中央與地方應該通力合作,各部會也應協助配合,並請經建會、工程會、內政部、法務部共同協助確保疏濬作業公開、透明,並排除不正當勢力之介入,才能提升疏濬能力達成疏濬量目標,後續並應以滾動式檢討持續辦理疏濬作業。水利署也希望參與協助疏濬的各縣政府能不受任何影響儘快展開作業,期能在明年汛期前完成計畫疏濬量,以解決河道沖淤失衡與流路變遷,減少發生土石災害情形,維護河防,並保障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訊息來源:經濟部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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